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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0125
會勘事由:
1.本市大甲區光明路與信義路口常發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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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勘事由:
1.本市大甲區光明路與信義路口常發生交通事故,建請裝設監視器以明肇責案。
2.本市大安區南安路358巷與南埔路附近常發生竊案,建請裝設監視器以減少竊案發生。

結論:
1.該路口已有一支鏡頭,建議於光明、五福街路口增加鏡頭,以拍攝該路段雙向畫面。
2.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錄案辦理。

出席單位: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、大甲區公所、大安區公所、順天里、新美里、南埔里里辦公處、臺中市議員李榮鴻議員服務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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